以标本兼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论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向纵深发展
□山西日报评论员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表明,标本兼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制胜之道。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以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得力的举措方法,以标本兼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
标本兼治,要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夯实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关键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点,全面落实加强地方党组织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把责任压到每一个党支部书记身上。各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要把三项工作统筹起来抓,细化任务和责任清单,既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注重发现解决本地区突出的个性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县委处在关键位置,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指挥,乡镇(街道)党委要当好突击队。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优先查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
标本兼治,要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必须构建省级统筹指挥、市级直接负责、县乡主抓落实,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委监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组织政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既是有关党员干部个人违纪违法问题,也往往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制度设计、工作作风等相关,要注重从“条条”上发现解决问题。扶贫、教育、医疗、住建、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要自下而上深入查找自身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毛病,拿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自上而下整改解决问题。要认真宣讲惠民政策,真正让每个群众知晓,不能以“一卡通”代替了政策宣传。要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确保该发放的款物及时发放到位、被挤占挪用贪污的款物尽快纠正退还到位。审计部门要为基层培训审计人员,强化对基层审计工作的指导。市县巡察要把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之一,把“利剑”直插基层。要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监察法,加强市县派驻监察和乡镇监察工作,依纪依法从严监督乡村、街道等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标本兼治,要加强“三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涉及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治工作与“三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政策缺失、基层工作不实、党员干部能力不够等问题,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基本能力,特别要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法纪观念,着力转变基层干部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败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结合全党统一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要下功夫抓好后进村(社区)整顿工作,选强配好党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当然,我省基层干部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基层干部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省委是充分肯定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正是要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去,纯洁基层干部队伍。
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百姓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一项对全省工作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党建工程、法治工程、民生工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标本兼治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取得扎实成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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