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是在逃嫌犯仍收留 “哥们”被判刑
2018-05-09 02:09来源:综合编辑
中新网福建漳平5月8日电 (陈立烽 连云宏)交朋友当讲情义,朋友有难时出手相助值得称赞,但朋友情义不能高过国家法律,帮朋友也要明事理、辨是非、帮对地方。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8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明知朋友是在逃嫌犯仍收留的案件,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7年4月以来,杨某某(已判刑)多次在漳平市菁城街道实施盗窃,共计价值人民币16204元。后来,杨某某找到朋友林某某,告知自己因偷东西被警方通缉,要暂住他家;林某某在明知对方已是在逃嫌犯的情况下,仍将位于漳平市桂林街道的家中一房间提供给杨某某居住,让其逃避警方的查处。
2017年7月4日,林某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明知朋友是在逃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林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法官提醒,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朋友之间的互相帮助更是人之常态、常情;但在帮助别人前,不能一味的讲“哥们义气”,对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概不论,盲目助人,而是要弄清楚自己的“帮助”是否合理合法;要“助善”,而不能“助恶”,更不能让“助人”逾越法律红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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